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东海湾实验幼儿园2026年秋季小班招生公告

发布来源:发布时间:2026-05-20浏览次数:14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2026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泉教初〔2026〕4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直幼儿园2026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教初〔2026〕9号)精神,为做好2026年秋季小班招生工作,现将招生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5个班。

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出生)的招生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招生范围

(一)东海湾太古二期、太古三期、东海湾丽园、翡翠园别墅区。

(二)泉州幼高专、东海湾实验学校、东海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子女)。

申请登记条件

(一)本园招收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具体条件为:

1.适龄幼儿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适龄幼儿落户到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日前。

2.泉州幼高专、东海湾实验学校、东海开发有限公司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子女。具体条件为:适龄幼儿父母需在单位内工作并缴纳医、社保满3年以上,即2023年7月1日前签订合同并缴纳医、社保。

(二)招收按国家、省、市相关入学优待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幼儿。

1.符合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教育优待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入学,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办理。

2.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适龄幼儿,因家长在泉州购房置业或工作等随父亲(母亲)在泉州生活而要求在市直幼儿园就读的,由监护人填写《台湾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附件2)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2日上午(9:30—11:30)向幼儿园线下提出申请,由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视同本地户籍适龄幼儿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属片区内市直幼儿园就近入读。

(三)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符合“长幼随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其监护人填写《泉州市直幼儿园“长幼随学”入学申请表》(附件3),附上长幼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出生证明等,于6月12日上午(9:30—11:30)向幼儿园线下提出申请,按照《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直幼儿园2026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教初〔2026〕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办理。

(四)在招收“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后有剩余学位的,接收部分户籍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但不符合“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五)在完成上述招生对象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的,我园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录方案,并报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实施。

报名登记(申请)办法

(一)各类型招生对象均需于7月2日-7月3日通过闽政通-本地-教育入学“一件事”模块等入口进行市直幼儿园小班招生入学网上报名。

(二)报名入口:

电脑端入口:进入泉州市教育局官网,找到“网上办事”-教育入学“一件事”进行网上报名。

手机端入口:登录闽政通APP,找到泉州“本地”-教育入学“一件事”,若报名期间家长或监护人不在泉州市,闽政通APP左上角切换城市到“泉州”后,再通过“本地”-教育入学“一件事”进行报名。

(三)录取结果查询:

8月1日,家长可登录泉州市教育局官网或闽政通APP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结果。

线下便民咨询服务

家长进行网上报名登记若出现异常情况,可到幼儿园具体咨询。若网上报名登记无异常,则不必到园咨询。

(一)咨询时间:7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咨询地点:幼儿园大厅

(三)咨询电话:0595-22330628

(四)携带材料:

1.东海湾太古二期、太古三期、东海湾丽园、翡翠园等四个园区的适龄幼儿携带材料:入学申请登记表、户口簿、房产证(如办理抵押贷款的请出示由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抵押证明原件及房产证复印件)。

2.泉州幼高专、东海湾实验学校、东海开发有限公司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子女需提供:入学申请登记表、户口簿、劳动合同、教师资格证、自2023年7月至2026年6月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对账单和医、社保缴款单。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其中户口簿、房产证需整本复印并装订好,《入学申请登记表》(附件1)需提前填写好并打印2份。

温馨提示

(一)敬请家长仔细阅读登记通告,按时登记,逾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申请及学位。

(二)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凡提供假户口簿、假身份证、假产权证等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入学就读资格,并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三)录取通过后,请家长于8月3日—4日带幼儿前往泉州市儿童医院进行健康检查,并通过“福建卫生健康公众服务平台”打印《福建省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新生入学时,请家长将《儿童预防接种证》复印件、《福建省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及《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上交班主任。

(四)幼儿园将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廉洁招生。举报电话:22330628。

附件:1.入学申请登记表.docx

   2.台湾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docx

   3.泉州市直幼儿园长幼随学入学申请表.docx

   4.泉州市直幼儿园教育入学一件事网上报名服务指南.docx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东海湾实验幼儿园

2026年5月20日